广东医药价格协会关于征招2012年科研课题 承担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9 11:20:02.0 信息来源:
粤医药价协字〔2012〕3号
各相关院校、科研机构:
我会已制定了2012年科研课题开发计划,其研究内容涉及医疗服务定价、药品流通环节、中医药事业发展、建设监管服务平台等方面。课题研究将为我省进一步深化医药价格改革,合理调控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水平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参考。我会现决定将其中9个课题(详见附件)面向全社会公开择优选定课题承担单位,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相关研究单位均可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单位课题组的要求
1.业务要求。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熟悉所负责课题领域的情况,并有类似研究成果;必须是该课题真正的研究计划制订与实施的组织者和协调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必须亲自参加我协会组织的阶段性课题讨论会和最终课题评议会,并亲自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2.研究要求。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可操作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对策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并要求有多方案比较。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实地调研和资料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相结合,面上分析和案例剖析相结合。定性结论要建立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面上调研要有一定的广度和代表性。
3.研究经费。各投标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申报所需研究经费,经双方协商,由协会安排相应经费。
二、申报方式及程序
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一份具体的研究方案(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8日。我会将组织专家对各方案进行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根据项目计划安排择优支持。
三、项目确定
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家承担单位,并于一个月内签订项目研究合同。
四、项目结题
所有课题都必须在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
五、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归广东医药价格协会与项目承担单位共同所有。未经我协会允许,项目承担单位不得以本项目的数据资料以发表论文等形式对外公布。
联系人:聂吉凤 020-22299710
李玫霏 020-22299716
纸质材料邮寄至: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22号十一楼南翼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yyjgxh@163.com
附件:《广东医药价格协会2012年课题开发计划》
广东医药价格协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广东医药价格协会2012年课题开发计划
序号 |
课题名称 |
1 |
药品招标价格与报销价格对价格形成机制的影响 |
2 |
医改背景下如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研究 |
3 |
药品流通环节加价率管理和取消医院药品加成问题研究 |
4 |
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与定价方案研究 |
5 |
医疗服务项目成本与收益研究 |
6 |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与医疗费用控制研究 |
7 |
医药价格指数研究 |
8 |
运用价格政策促进药品质量提升研究 |
9 |
腹膜透析家庭治疗项目成本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