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低价药品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研究课题研究合作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1 17:47:29.0 信息来源:

各相关院校、科研机构:

为充分掌握低价药品政策实施情况,探索低价药品政策下一步的推进和实施路径,我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选《低价药品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研究》课题研究合作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内容

1.我国低价药品政策当前总体实施情况;

2.紧密结合广东实际情况,实证分析低价药品政策在广东省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内容包括:(1)政策实施前后对相关利益方的影响;(2)低价药品在医疗机构的销售、采购及使用等情况;(3)低价药品政策对价格谈判方面和医保支付方面的影响;(4)评估政策实施对鼓励生产和使用低价药、降低药品费用的机制绩效。

3.低价药品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4.针对低价药品政策下一步的推进和完善提出可供参考的政策建议。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范围。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和机构,不面向个人;

2.研究队伍。课题研究合作单位必须具备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综合能力和人员、技术力量等基本条件,熟悉医药价格相关政策和情况,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与业绩;

3.课题负责人要求。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熟悉所负责课题领域的情况,并有类似研究成果;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亲自参加阶段性的课题研讨会和最终课题成果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4.课题研究。课题研究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采用数据要真实可靠,课题研究要有深度,提出政策建议具有逻辑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课题进度要求

   课题研究合作单位根据评议审查意见,对课题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612月底前提交课题最终成果。

四、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归广东医药价格协会与研究合作单位共同所有。未经我会同意,研究合作单位不得将本项目的数据资料以发表论文等形式对外公布。

五、其它相关事项

1.参加申报单位需填报《课题申报书》(详见附件),并于2016429日(周五)之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广东医药价格协会秘书处。《课题申报书》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不要过度装订)。

2.我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择优选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玫霏020-2226879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A20

邮编:510110

邮箱:xsb_gmpa@163.com

附件:课题申报书



广东医药价格协会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关于公开征选低价药品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研究课题研究合作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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