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批14个议价药品(自费药)即将挂网采购

发布日期:2020-02-14 17:09:38.0 信息来源:上海药事所


213日,上海市发布通知,公布2020年第二批议价药品(自费药),于2020 213 日由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院推送自费药品信息, 217日生效议价。


通知指出,自费药品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本企业的药品信息,若有疑义应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情况。


对于已公布的自费药品,挂网采购价由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企业)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内询价议价系统与医疗机构议价后执行。


并要求议价结果价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五省市最低采购;没有五省市采购价格的,原则上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十省市最低采购价。


已公布的自费药品外省市采购价格如有更新,企业应在新的采购价格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在询价议价系统外省市价格填报内更新采购价格(详见《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等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5)》),更新的外省市采购价格经市药事所审核通过后即时生效。具体操作办法请参考询价议价系统操作指南。




2018930日,上海公布《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通知》(沪药事〔201851号),通知规定,除了少量特殊采购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及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及其仿制药、带量采购中标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并实行个人定额自负的药品、以及过评新药)之外,2017年版医保目录内的品种,都将按照品种分类挂网,价格议定成交方法,由定点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议价成交。


此后,相关品种陆续启动议价挂网工作。尤其是20197月起,上海市药事所启动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工作,也意味着上海的药店也要进行药品统一采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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