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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药价格协会组织架构

   

秘书处职责:

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机构,由会长领导,常务副会长及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配置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钻研探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医药价格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医药价格发展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医药价格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医药价格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三)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医药价格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四)接受委托或参与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

(五)组织交流行业经验,对医药价格相关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等开展咨询服务。

(六)搜集省内外、国内外医药行业政策法规、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丰富医药价格研究素材,编辑出版医药价格研究刊物和有关资料,开展信息服务。

(七)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八)建议和发展与省内外同行业社团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行业经济、技术、学术与行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互相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政府主管部门、省社团管理机关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

(十)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会议的组织工作,起草会议纪要等,并对会议决定事项催办落实。

(十一)负责会员会籍管理、会费收缴及财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编制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总结,定期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三)日常行政管理及保密工作等相关事项。